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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父母給女兒的嫁妝若超過百萬,其中222萬算婚嫁贈與免稅額(父母各111萬的免稅額),而我...只是單純分享,看看就好。

--以下文章來自經濟日報03.27.2006--


知名電視主持人徐熙娣(小S)25日在台東補請婚宴,收到千萬元的禮金,金額高得嚇人,但這筆千萬元禮金,可享有一毛都不必繳的免稅利益。

大明星小S花費百萬元補辦一場婚宴,根據報導,親朋好友包的禮金都以萬元計,一個晚上小S夫婦收到的禮金就有千萬元。財政部說,如果小S的親朋好友所送禮金都在111萬元以下,千萬禮金根本沒有贈與稅問題。

並非是小S的結婚禮金才可以免稅,舉凡豪門巨富或平民百姓,兒女嫁娶時所收的禮金,都有同等優惠。不過,禮金不課稅,必須懂得掌握要訣,包括:父母可以贈與的禮金免稅額各為100萬元;親朋好友要包禮,就得用掉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度。95年起,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是111萬元。

小S的婚禮,親朋好友每人送的禮金或等值財物,只要不超過111萬元,小S與送禮的親友,都沒有繳稅的問題。至於小S與其夫婿的父母,除了各可送出100萬元婚嫁免稅禮金外,若其當年度並未動用111萬元贈與免稅額時,還可各自再送出111萬元免稅財物給小S夫婦,依法仍然是免稅。

財政部指出,婚嫁是父母贈與財物給子女最好的時機,包括稅法上准許父母可以同時在子女婚嫁時,提供100萬元財物外,若再搭配父母當年度的贈與免稅額,子女在婚嫁那一年,一次就可取得父母贈與的數百萬元免稅財物。

舉例來說,張三在95年度嫁女兒,張三與太太可以依法贈與200萬元結婚禮金給女兒,同時還可以再贈與222萬元(張三與妻子各111萬元)贈與免稅額,總計女兒結婚那年,就可以拿到422萬元免稅財物。

而且,不只是女兒結婚,父母可以贈與100萬元婚嫁禮金免稅;兒子娶媳婦,父母同樣也可以贈與100萬元的免稅禮金給兒子。這個合法移轉財產給子女的方式,民眾千萬不要放棄。

要注意的是,稅法規定:「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,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」,其中所謂「婚嫁時」稅法並未明定期間,但稅捐機關通常是以結婚前後六個月內做為判定。也就是,在結婚當日的前後半年內,父母對成家子女的贈與在100萬元以內,都不課稅。

婚嫁免稅額還有一個特點是不限制婚嫁子女的數目。也就是說,一年內不管有幾個子女嫁娶,只要財力夠雄厚的父母,都可以提供每個嫁娶的子女100萬元的禮金不課稅。百萬免稅禮金也不限制是現金或支票,等值的不動產、首飾、黃金等,也都擁有等額的免稅利益。

【2006/03/27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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