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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研究小孩的保險的同時,也才發現懷孕21W以上是不能投保或是原保單加保的動作,想說結婚及生小孩各能有一次以原費率提高保額的機會,利用這段時間來做加保動作,誰知.....目前的我不符合資格啦。

仔細想想,保險公司會這樣做,應該是懷孕及生小孩過程看似容易,但常常併發症卻是在懷孕或是生產時所產生,所以會有此限制吧。還好,等我生完後,還是能繼續做加保的動作。

再來是女兒的,新生兒在15天之後就能開始保險;因之前就有打算幫小孩保險,而即然有這個想法,就盡量在生產前先規劃好,等到第15天馬上投保。

想想自己十年前投保時,很簡單,要有醫療保障,同時我希望癌症險保最高單位;現在開始規劃小孩的保險時,卻發現考慮的比自己當時還多。

但我發現孕婦真的不太適合做"思考"的動作<其實是藉口但又覺得是事實>,最後只能提出大方向,其餘的交給Tino。

還是來研究如何"帶"新生兒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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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,要健健康康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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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ve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